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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0198161/2024-00082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19:23:32
发文单位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名        称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人民政府 2023 法治 政府建设 建设情况 情况报告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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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乌鲁木齐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常态化开展集中学法,有效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落实学法考法述法等制度,全年举办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1期,市政府组成门及时向政府报告依法履职情况328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应知应会集中考法、县科级干部任前考法83批次739人,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市人民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深入市、区(县)科级以上领导述法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开展现场述法105人书面述法680人,切实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治督察,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三、不断提高立法制规质效。提请审议修订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公共文明行为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4部废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等政府规章6部,确保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上位法相一致、可操作、有特色。多渠道倾听民意民声,充分发挥立法专家智库作用,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平台、报纸、网站等载体,鼓励和引导各族群众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核43件、备案审查26件、清理规范性文件199件,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权责,厘清法定权力和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标准,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行联合执法、容错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新模式,税务、交管、市场监管等领域“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模式广受好评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2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并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常态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向各级政府提供法律意见4300余,有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效。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282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复率100%。

六、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启动乌鲁木齐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加快推进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制度创新等重点工作。成立自贸区巡回法庭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充分发挥便民、利企优势,就近从快解决各类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知识产权保护和合规性审查等法律服务。积极筹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推动“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乌鲁木齐中心建设,加快建立仲裁、律师、公证等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为中外企业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商事解决途径。

七、打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88%、最多跑一次”达93%、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普遍压缩73%以上。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21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认领落地269项“疆内通办”事项,推动196项政务服务事项“兵地互办”,市政务服务大厅获“自治区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荣誉称号。积极推行审慎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2023年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8.4万户、增长68.1%。积极整合数据资源,建设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形成覆盖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网络。

八、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统筹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和法治在政府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编制数字政府建设方案,积极打造城市运行、“政务云”等智慧平台,推动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对接和数据共享,完成街道乡镇)社区(村)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市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全覆盖完成“新服办”APP乌鲁木齐市特色专区建设,接入特色应用40个,实现“一站式”掌上查询、掌上办理。探索“政银合作”新模式,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高频事项查询等功能部署在全市96个银行网点自助终端,更好地实现便民利企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用足用好自治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应用场景及相关功能,扎实推进智慧监管。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成覆盖全市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推进公证、司法鉴定、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中心(站、室),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机制,积极打造品牌调解室和诉源治理工作站,设立社区(村)群众工作站,多渠道收集化解群众困难诉求,坚决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一线。积极探索“即受即办”群众诉求解决机制,创新推出“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线上服务平台,矛盾纠纷化解率创新高“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线上线下联动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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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乌鲁木齐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常态化开展集中学法,有效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落实学法考法述法等制度,全年举办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1期,市政府组成门及时向政府报告依法履职情况328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应知应会集中考法、县科级干部任前考法83批次739人,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市人民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深入市、区(县)科级以上领导述法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开展现场述法105人书面述法680人,切实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法治督察,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三、不断提高立法制规质效。提请审议修订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公共文明行为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4部废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等政府规章6部,确保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上位法相一致、可操作、有特色。多渠道倾听民意民声,充分发挥立法专家智库作用,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平台、报纸、网站等载体,鼓励和引导各族群众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核43件、备案审查26件、清理规范性文件199件,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和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权责,厘清法定权力和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标准,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行联合执法、容错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新模式,税务、交管、市场监管等领域“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模式广受好评贯彻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2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并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常态化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向各级政府提供法律意见4300余,有效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效。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282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复率100%。

六、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启动乌鲁木齐片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加快推进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制度创新等重点工作。成立自贸区巡回法庭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充分发挥便民、利企优势,就近从快解决各类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知识产权保护和合规性审查等法律服务。积极筹划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推动“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乌鲁木齐中心建设,加快建立仲裁、律师、公证等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为中外企业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商事解决途径。

七、打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88%、最多跑一次”达93%、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普遍压缩73%以上。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21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认领落地269项“疆内通办”事项,推动196项政务服务事项“兵地互办”,市政务服务大厅获“自治区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荣誉称号。积极推行审慎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2023年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8.4万户、增长68.1%。积极整合数据资源,建设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形成覆盖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网络。

八、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统筹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和法治在政府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编制数字政府建设方案,积极打造城市运行、“政务云”等智慧平台,推动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对接和数据共享,完成街道乡镇)社区(村)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市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全覆盖完成“新服办”APP乌鲁木齐市特色专区建设,接入特色应用40个,实现“一站式”掌上查询、掌上办理。探索“政银合作”新模式,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高频事项查询等功能部署在全市96个银行网点自助终端,更好地实现便民利企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用足用好自治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应用场景及相关功能,扎实推进智慧监管。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成覆盖全市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推进公证、司法鉴定、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中心(站、室),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机制,积极打造品牌调解室和诉源治理工作站,设立社区(村)群众工作站,多渠道收集化解群众困难诉求,坚决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一线。积极探索“即受即办”群众诉求解决机制,创新推出“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线上服务平台,矛盾纠纷化解率创新高“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线上线下联动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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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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